前陣子,有客人跟阿岳反應到了台中某車行後,被騙了2萬元訂金的事情
↓ ↓ ↓ ↓故事是這樣的↓ ↓ ↓ ↓
車行告訴他,他的條件是可以貸款過件的,
於是客人付了2萬元訂金,也交付了雙證件申辦貸款
但是銀行的貸款流程跑到一半
卻告訴他:「車子已經被賣掉了」
向該車行索求原來的訂金卻遭到拒絕
最後車行甚至告訴客人已經把該業務辭職
( 實際上,只是車行對客人的說法,根本沒有辭職這回事 )
事情最終不了了之,讓車行無端端獲利2萬元訂金
其實這一類的事情在中古車的交易裡面屢見不鮮
和車行簽約時,一定要在合約書上註記明白
EX:
若此車簽約後,貸款無法過件,則訂金予以退還
該車若於現在O年O月O日簽約後,被XX車行售出,擇定金予以退還
↓↓↓↓↓如以下↓↓↓↓↓
在看到喜歡的車子,開心簽約的時候也一定要注意小地方
魔鬼藏在細節裡
合約的重要性不但保護消費者,也保護雙方的權益
買中古車時,務必小心以為上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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